女子产子后拒付医疗费消失反诬陷医院不让她见孩子
2017年08月24日 【健康号】 张宏艳     阅读 9371

无论是在电视荧幕上还是在现实生活里,新生儿病房,总是会让人感觉是一个弥漫着温情的地方。一个个幼小生命的每一次心跳,都紧紧牵扯着病房外父母的心,他们期待着这些小生命的康复和成长,期待着能够将他们轻轻搂在怀里。然而,在嘉定区某医院的新生儿病房中,却有这么一个特例。


亲生母亲扔下尚在襁褓中的婴儿一走了之,医院无奈诉至法院要求婴儿的父母支付医疗费并接走孩子,可是判决之后双亲却还是未露面,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为帮助婴儿回归家庭,嘉定法院执行局走上了一条漫漫寻亲路

母亲生下孩子一走了之


一岁多的乐乐是嘉定区某医院的“小红人”,从她呱呱坠地的那天起,就一直住在这家医院的新生儿病房里,医院里的医生、护士,尤其是护工阿姨,就像是小乐乐的家人一样照顾着、关心着她。不过,令人不解的是,这个“家人”的群体中,却没有小乐乐的爸爸妈妈。人都说,孩子是父母的心头宝,可是这样一个健康爱笑的小婴孩,为何没有父母呵护,被扔在新生儿病房近一年不闻不问?

时间退回到2015年8月27日,乐乐的母亲李女士因视力模糊3天,血压升高半天等原因入住某医院,考虑到李女士的身体情况,医院决定当晚就为李女士进行剖宫手术,随后李女士分娩了一名女婴,也就是乐乐。

由于李女士尚未到预产期,初生的乐乐存在着孕周小、体重轻等健康问题,十分羸弱,医院将乐乐送入了新生儿病房进行专门照料,同时也建议李女士将乐乐转到对口的三甲医院,以便让乐乐接受更专门的治疗。李女士当下立即采纳了医院的建议,并强调说会自己去联系医院,对乐乐进行对症治疗。

可没想到,没过几天,李女士竟然在未办理出院手续的情况下,自己“消失”了,只留下了一笔没有结算的医疗费,以及尚在襁褓中的乐乐。

父母失联医院诉至法院


面对这样的情况,医院多次通过电话及信函的方式通知李女士及其家属,要求他们为李女士和乐乐办理出院手续并支付医疗费用。可数次的联系全都石沉大海,医疗费无人来交,乐乐也没有人来将她带回家。

在万般无奈之下,医院于2015年10月,将李女士告上了法院,要求李女士一方支付医疗费用共3万余元,并且将乐乐从医院接走,让她回归正常的家庭。李女士在法院多次合法传唤之后,依然没有露面,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法院只能做出缺庭审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女士拖欠支付相关费用的行为,显属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判决李女士一方支付医疗费3万余元,解除相应的医疗服务合同,责令李女士办理其与乐乐的出院手续,并将乐乐迁出病房。

事情进行到这里,似乎乐乐终于可以像其他的孩子一样,被父母接回家,在家人的呵护下健康快乐的成长。然而,事与愿违,李女士非但在法庭合法传唤时拒不到庭参加诉讼,而且在法庭作出判决之后,也没有立即执行。该付的医疗费用照旧没有付清,应被带回家的乐乐也依然延续着被“遗弃”在新生儿病房的命运,医院不得不再次求助法院,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苦寻无果案件峰回路转


嘉定法院执行局毛华法官在第一时间接手了这个案子,可当他开始着手为乐乐“寻亲”之时,乐乐的父母却像是凭空消失了一般,电话被设成了拒绝接听状态,住院时登记的居住地址也查无此人。

乐乐在医院一住就是一年多的时间。医院给乐乐专门布置了温馨的婴儿房,并请了热心的护工阿姨照料着她,小乐乐从一个羸弱的早产儿成长为了一个健康的孩子,但考虑到乐乐今后的健康成长,毛法官觉得,还是得让乐乐尽早回归原本的家庭。正在毛法官苦于帮乐乐“寻亲”未果之际,一起交通事故为这场“寻亲”之路点起了希望的灯。

原来不久前,嘉定区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肇事车辆恰巧就登记在李女士名下。由于医院也曾向公安机关报案,民警便根据交通事故的线索查找到了李女士的住址。医院在得知了李女士住址后迅速告知毛法官,为了防止再次扑空,毛法官决定立即进行强制执行。

寻亲之旅完成皆大欢喜


2016年8月9日一大早,毛法官就守在了乐乐父母的家门口,但任凭他怎样敲门,屋内的人就是不应答。在僵持了20多分钟后,大门被打开,乐乐的父母终于出现在了众人的眼前。这也是毛法官接手该执行案件半年多以来,第一次见到被执行人的庐山真面目。

乐乐的父母面对执行法官的询问,拒不承认有抛弃孩子的举动。李女士坚持说自己是要乐乐的,称自己买了小孩的各种生活用品,随时准备去接乐乐回家。可在执行法官问到他们为何在这一年中对乐乐不闻不问时,李女士却一口咬定是医院不让他们见孩子,还表示医院之所以让他们转院完全是出于盈利的目的。

面对李女士这样的指控,医院方面也是哭笑不得。经过执行法官的劝说,李女士同意将乐乐从医院接走。小乐乐总算可以回家了。

当李女士从医院的护工阿姨手中接过乐乐,略显生疏地抱在怀里时,乐乐的眼睛里流露出了陌生与懵懂。不过,她终是回到了母亲的怀抱。

历经一年的时间,小乐乐的“寻亲之旅”总算画上句号,但李女士一家所欠医院的费用还尚未付清。毛法官不得不再次一遍遍打电话给李女士催她还款,可李女士又像是之前一样“消失”。眼看案子的执行时间越拖越久,毛法官无奈之下将李女士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或许是失信的“黑名单”给李女士带来了生活上的不便,让她终于意识到拒不还款的严重后果。今年6月上旬,乐乐的父亲主动联系毛法官,终于将拖欠医院的医疗费共计3万多元一次性付清。

一切尘埃落定,毛法官心里一直悬着的大石也终于落了地。

法官说法


将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摆在首位


毛华法官分析,案件中的李女士置女儿的成长于不顾,将初生的女儿滞留病房近一年,这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医疗秩序,而且不利于孩子身心的健康成长。这一行为,整体来看,是对孩子有遗弃的行为,而遗弃在法律规定中是属于一种监护侵害的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若情节较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可视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当事父母要接受拘留或警告的治安处罚;如若已产生了较为严重的后果,则会构成遗弃罪,当事父母必须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在本案中,乐乐的父母将孱弱孩子独自留在医院长达一年之久,但由于有着医院的精心照料,并没有给乐乐造成严重伤害的后果,尚未构成遗弃罪,然而这并不代表他们可以不履行身为父母的义务,继续将年幼的孩子丢给医院置之不理。

在办理这样的涉未成年人的执行案件中,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是法官所要考虑的首要问题,在这起案件中,乐乐是一个有父母的特殊的“孤儿”,寻找乐乐的父母,让她回归到正常的家庭生活成长,是对这样类似的“困境儿童”的最好帮助。

同时还应看到,这起案件之所以能够顺利执行,得益于一条有关被执行人李女士居住地址的线索,这条线索的出现与一直密切关注案情进展的医院一方是分不开的。“解铃还须系铃人”,在一些案件中,被执行人的查无所踪会给案件的执行带来重重困难,此时就需要申请人的积极配合,关注案情进展,及时向法官告知有效线索。在本案中,医院的配合就极大地推动了案情的进展,使得乐乐的寻亲之旅能够更快结束,案件得以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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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宏艳
主治医师
北部战区总医院
妇科,妇科(北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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