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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间发现宫颈癌前病变,大多数是CINI级,只有14%是CINII级或CINIII级。而且妊娠期雌激素、孕激素水平都很高,容易发生误诊,所以通常在妊娠期发现了宫颈癌前病变都是以观察为主,等到产后6周再进行处理。

妊娠期发现宫颈癌的情况比较少见,要根据孕周、临床分期、本人及家属对妊娠的意愿,采用个体化治疗。如果是孕20周之前,IA1期的患者,可以不用马上治疗肿瘤,IA2及以上分期的患者,要终止妊娠立即治疗宫颈癌,因为肿瘤会威胁患者生命。孕28周后诊断的各期宫颈癌,可以延迟到34周,等胎儿成熟后剖宫产,再做肿瘤治疗。
总的来说,妊娠期的宫颈病变治疗起来跟孕前比较保守一些,大部分可以延迟到产后6~8周再进行治疗。
宫颈癌前病变
宫颈癌前病变是指癌症发生前该部位发生的病变,而由此引发癌症的病变。宫颈癌前病变即宫颈重度上皮内瘤样病变(CIN3)。宫颈癌的发生和发展有一个渐进的演变过程,时间可以从数年到数十年,一般认为这个演变过程经过这样几个阶段:轻度、中度和重度上皮内瘤样病变、早期浸润癌、浸润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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