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斜视分类专家共识(2015年)(1)
2017年04月16日 【健康号】 曾海     阅读 8061

斜视是眼科临床常见疾病,患病率约为3%。斜视的种类繁多,目前临床尚无完善的分类方法。国内外不同作者、不同专著对斜视的分类因侧重点不同、所考量的因素不同而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使初学者及非斜视专业的眼科医师常常感到困惑,对临床工作产生一定困扰。 

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斜视与小儿眼科学组为了规范和更好地指导临床工作,近年来多次组织本专业专家讨论并重新修订了适合我国眼科临床工作的斜视分类。该分类方法根据融合状态将斜视分为隐斜视和显斜视两大类,再进一步根据眼位偏斜方向以及眼球运动状况和不同注视位置眼位偏斜角度的变化进行详细分类,基本涵盖了临床可以见到的各种类型斜视,可为临床工作提供有益的参考、借鉴和指导。该分类方法借鉴了国内外主流并具有重要影响的斜视及眼科学专著意见,无厚此薄彼之意。新的分类方法是一种趋势,可以减少歧义,规范临床诊疗行为。

 

一、隐斜视

 

二、内斜视

(一)先天性(婴儿型)内斜视

出生后6个月内发病,斜视度数大;多数患者双眼视力相近,呈交替注视,多为轻度远视眼,戴镜无法矫正眼位;可有假性外展神经麻痹症状;可伴有下斜肌功能亢进、分离性垂直斜视(dissociated vertical deviation, DVD)和眼球震颤等症状。

(二)共同性内斜视

1.调节性内斜视

(1)屈光调节性内斜视[正常调节性集合与调节比值(accommodation convergence/accommodation,AC/A)型]

多在2~ 3岁发病;发病早期可呈间歇性;多为中高度远视眼,戴镜矫正后眼位正,可伴有弱视,AC/A值正常。

(2)非屈光调节性内斜视(高AC/A型)

多在1~ 4岁发病;多为轻度远视眼;看近斜视度数明显大于看远,AC/A值高。

(3)部分调节性内斜视

戴镜后斜视度数减小,但不能完全矫正眼位。

2.非调节性内斜视

(1)基本型:

看近与看远斜视度数相近。

(2)集合过强型:

看近斜视度数大于看远,AC/A值正常。

(3)分开不足型:

看远斜视度数大于看近。

3.微小内斜视

4.周期性内斜视

5.急性共同性内斜视

(三)继发性内斜视

1.外斜视手术后

2.知觉性内斜视

(四)非共同性内斜视

1.麻痹性内斜视:

展神经麻痹

2.限制性内斜视:

高度近视性限制性内斜视、Duane眼球后退综合征、Moebius综合征、甲状腺相关眼病、眼眶爆裂性骨折等。

(五)伴有眼球震颤的内斜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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