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痴呆的定义
2019年01月15日 【健康号】 王维化     阅读 5628

痴呆是由于脑功能障碍而产生的获得性智能损害综合征。Cummings和Benson从临床实用角度,将痴呆定义为获得性、持续性智能损害,并具有以下精神活动领域中至少三项受损:语言、记忆、视空间技能、情感或人格和认知(概括、计算、判断等)。此定义以实际在床边可检查的障碍为基础。智能障碍必须是获得性这一规定,是为了与先天性精神迟滞综合征区别。在作出痴呆诊断前,检查必须肯定患者不能完成的检查内容未超出其过去的智能水平。持续性包括在定义中,是为了排除常见的急性外伤、代谢障碍和中毒病变引起的意识错乱状态。智能缺损几小时到几天,甚或几周则诊断为意识错乱状态更恰当。如持续几个月则应考虑为痴呆。
  国际疾病分类诊断标准第十次修订(ICD-10)对痴呆作了一般性描述。“痴呆是由脑部疾病所致的综合征,它通常具有慢性或进行性的性质,出现多种高级皮质功能的紊乱,其中包括记忆、思维、定向、理解、计算、学习能力、语言和判断功能。意识是清晰的。常伴有认知功能的损害,偶而以情绪控制和社会行为或动机的衰退为前躯症状。
在ICD-10中拟定痴呆的诊断要点:
  “诊断痴呆的基本条件是存在如上所述的足以妨碍个人日常生活的记忆和思维减退。典型的记忆损害影响新信息的识记、贮存和再现,但以前学过的和熟悉的资料也可能会丢失,这种情况尤其见于痴呆晚期。痴呆不仅仅是记忆障碍。还有思维和推理能力的损害以及观念的减少。信息摄入过程受损,使病人逐渐感到难以同时注意一个以上的话题。如果痴呆是唯一的诊断,则需提供意识清晰的证据。然而,谵妄附加于痴呆的双重诊断也常见。应证明上述症状和功能损害至少存在6个月,方可确定痴呆的临床诊断。”
  以上对痴呆的描述和诊断要点都不包括有相对局灶神经心理学障碍的患者。如发生了局灶脑病的失语或遗忘。另一方面,虽然对痴呆的描述中提到患者有多种高级皮质功能受损,但真正的全脑性痴呆即使有也极罕见,或者见于痴呆晚期。不同病因所致痴呆可产生不同的神经心理学障碍模式。这些模式可从解剖学和病因学两方面表现出来。除少数代谢性、中毒性和感染性病变很快发展到昏迷和死亡外,不同病因所致痴呆对智能的影响并不相似。
痴呆的诊断不包括任何特殊病因。以上对痴呆的描述和定义,对可逆和不可逆的精神状态改变同等适用,组织结构和代谢两类病因引起的痴呆也都包含在内。因此。在明确痴呆诊断后,应仔细了解病史及病程经过,并彻底检查患者,以查出可治的潜在病变,采取有针对性的治疗,以缓解痴呆症状的发展,或使患者病情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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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维化
副主任医师
临沭县中医医院
中医科,中医内科,内...
脑血管病、周围神经病、癫痫等神经系统疾病,主治心血管、呼吸、消化、泌尿系统等普通内科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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