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敏性皮炎是由于患者对紫外线过敏所致,仅见于少数人。其有时被认为是对阳光的过敏,是一种阳光引发的免疫系统反应。其最常由化妆品中含的香料引起,如洗面奶、沐浴露等都含有多种香料成分,它们在洗浴时渗入皮肤、在散射阳光的作用下,使某些人的皮肤发生过敏性反应。此外也可由药物引起,常见的可引起皮肤
光敏反应的药物有:噻嗪类利尿剂、氯丙嗪、非类固醇类抗炎药、四环素、磺胺类药物、萘啶酸、胺碘酮、奎宁和奎尼丁、呋噻米等。其发生要有两个条件,一是外源性
光敏物经皮肤接触或内服吸收,二是皮肤吸收了一定能量和一定波长的光。皮肤损害多样,可表现为水肿性红斑、丘疹、斑块、结节。皮损的分布局限于光暴露部份,如头部(头发稀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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